近日,我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4049号《应诉通知书》,获悉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指控我司及另两被告实施了侵犯名为“屏下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和电子设备”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屏下光学指纹识别模组及其镜头组件以及光学模式指纹识别芯片。
我司2018年5月即与合作伙伴设计上述模组部分结构,其中使用成熟的摄像头工艺,并在业界首推单芯片光学指纹设计以及其它明显区别于其他厂家的技术方案;我司客户2018年6月开始量产具有完整结构的指纹模组。经调查,汇顶公司于2018年7月申请上述实用新型专利,且专利说明书附图中的结构图与前述量产指纹模组设计图纸几乎完全一致,难谓巧合。
我司已委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积极应诉,同时对于上述专利技术方案的来源是否涉嫌侵害商业秘密展开调查。对于任何试图侵犯商业秘密、滥用诉讼打击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司将采用法律手段坚决捍卫自身和客户的合法权益。